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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刑事速裁法庭敲响集中办案“第一槌”
2024-04-15 10:03:32   来源:宁夏法治报

  4月8日,经平罗县公安局侦查、平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件危险驾驶案,由平罗县法院审核适用速裁程序,由设在平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刑事速裁法庭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敲响了平罗县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办理“第一槌”。

  此次集中办理的2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平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出庭流程,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各被告人的意见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快速高效,2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用时1天,庭审仅用30分钟。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法庭简化办案流程,“侦、诉、审”同区域办案,可以大大压缩办案期限,节约诉讼成本,既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又整合司法资源,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更大的整体优势,达成了轻型刑事案件全程提速的工作目标,确保了办案效率和公平正义的高度统一。

  下一步,平罗县法院将继续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提升“一站式”简案快办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现代化的新期待、新要求。(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吴婷 马静)

【编辑】:张海燕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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