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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为国有资产护航
2024-04-19 12:16:09   来源:石嘴山日报

  近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项举措全面规范推进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该院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夯实管理基础。采取建账、建卡、建档、拍照等方式,对每件固定资产的采购时间、产品型号、数量、规格、使用人等作详细登记,对照财务账、资产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资产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同时, 该院坚持边查边改,逐一更新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应的资产卡片信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及分工,规范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变动程序等,明确发生人事变动时,各资产使用保管人要与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清查核实后统一调配使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流转,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不闲置。(记者 郭靖 通讯员 石浩)

【编辑】:张海燕

【责任编辑】:邵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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