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一早,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村民苏俊珍带着两面锦旗,来到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政务大厅户籍窗口。“太感谢你们了,要不然我的孩子还是‘黑户’呢。”苏俊珍紧握户籍警的双手激动地说。
20年前,苏俊珍携家人从固原到新疆打工,后在新疆落户。今年2月,新疆警方发现苏俊珍在新疆的户籍与宁夏户籍重复,便将其新疆户籍整户注销。但苏俊珍的女儿和孙女均在新疆出生入户,在宁夏没有申报过户口,不属于重复户籍,新疆户口被注销后,两人成了“黑户”。
女儿刚大学毕业,孙女刚上小学,没有户口,这可咋整?
心急如焚的苏俊珍多次申请恢复女儿和孙女的新疆户籍未果。后来,其女儿因户籍注销、学籍失效被单位辞退。7岁的孙女因“黑户”也无法上学。
今年3月,苏俊珍抱着一线希望,来到红寺堡区政务大厅户籍窗口,向窗口民警戴婷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提供了户籍注销证明、亲子鉴定等相关资料。听了苏俊珍的诉说,戴婷立即着手解决其女儿、孙女的户籍问题。
红寺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丁建云第一时间与新疆警方取得联系,建议恢复二人户口,然后迁回宁夏,如此一来,重户问题与学籍问题都解决了。但新疆警方答复称苏俊珍女儿和孙女虽无重户,但属违规落户,不予恢复新疆户口。
苏俊珍的心情再次跌入低谷。
为尽快解决问题,大队决定以补录户籍的方式为苏俊珍的女儿和孙女办理宁夏户籍,并将此方案逐级汇报,通过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三级公安机关协商,最终敲定解决方案。
按照既定方案,红寺堡公安分局通过函件,请求新疆警方协助核查其女儿、孙女户籍原始资料和身份背景,再由苏俊珍补充亲子鉴定等相关材料,同时让社区民警入村核实苏俊珍一家人员的情况。
6月14日,新疆警方将核查结果函发至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核查结果,大队立即整合相关资料,为苏俊珍的女儿和孙女在宁夏补录户籍。
至此,苏俊珍女儿和孙女终于在宁夏成功落户。得知问题解决,苏俊珍喜极而泣。(记者 杨之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