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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上高速,宁夏交警及时劝离
2024-07-07 18:54:29   
2024-07-07 18:54:29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4年7月5日,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在视频巡逻至福银高速南向北2046公里处,发现两辆摩托车停在应急车道,未开启警示双闪灯,且后方未摆放三角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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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发生危险,民警迅速查询车主联系方式后,经询问,两摩托车驾驶员全程高速行驶至此,感觉有点冷,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换衣服,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民警对两人讲解了宁夏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政策,对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耐心为其讲解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危害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两人表示认识到错误,最终两摩托车从就近收费站驶出。(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龚毅彪)

  2024年7月5日下午,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九大队民警在辖区固会高速公路进行日常巡逻保畅工作时,一辆甘A牌照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警车旁疾驰而过,民警最终通过警笛鸣笛以及警用喊话器等方式示意摩托车驾驶员打开双闪跟在警车后方,采用压速带道的方式将摩托车从硝口收费站带离了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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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该摩托车驾驶员是一位在校大学生,在兰州某大学上大二,时年21周岁,刚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不久,摩托车也刚买来不到一个月。此次大学放假,其便驾驶摩托车从兰州进入高速返回固原老家,不知道宁夏高速禁止摩托车行驶。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普法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骑行摩托车上高速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不得载人且尽量靠行车道右侧行驶。而《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摩托车驾驶员在上高速时应认真查看入口的禁令标志。

  因该驾驶员认错态度良好,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向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补交从兰州到宁夏的高速通行费后,予以放行。(高速交警十九大队 马行军)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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