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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存侥幸,惨酿事故后悔迟
2025-11-08 23:46:25   
2025-11-08 23:46:25    来源:青铜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1月4日12时许,李某驾驶宁A4B***号“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青铜峡市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裕民街路口左转弯时,与沿裕民街由东向西行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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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当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且仅出示车辆行驶证,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核实,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青铜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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