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11时1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执勤民警在固原南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宁D7D***号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马某某未能出示有效证件。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该驾驶人驾驶证已吊销,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马某某称其要赶去固原吃席,所以心存侥幸驾车上了高速。最终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并进行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无证驾驶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