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交警交管二大队开展夜间巡逻时,突然看到一道刺眼的亮光袭来,晃得人睁不开眼。定睛一看,对面驶来了一辆大货车。在强光照射下,肉眼无法看清该车号牌,引起了民辅警的注意,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中,民辅警发现这道刺眼的强光是由该车加装在车牌上方的LED灯带发出来的。经过仔细甄别和反复询问,货车驾驶员终于说出实情。原来,这种高亮度LED灯安装在牌照的上方或下方,当夜间灯光打开后,高亮度的灯光会在车牌照前方形成很亮的光源,不仅肉眼无法识别车牌号码,更能导致“电子眼”曝光过度,无法识别车辆号牌。
吴忠交警特别提醒:行车安全容不得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利用加装“强光灯”逃避交警部门监管,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会给行人和对向来车造成严重的干扰,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如果有加装“强光灯”行为,请立即自行拆除,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和畅通。(吴忠交管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