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中午12时5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视频巡查时,发现乌玛高速由北向南方向242公里+175米处一辆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乌玛古青高速立交处,进入古青匝道,但没过几分钟又沿匝道逆向行驶到了乌玛古青分岔路口,掉头从古青高速线转至乌玛高速线驶离。民警立即通过交管平台查询到当事人电话,通知驾驶员到大队接受处理。
经询问,这位驾驶员因对道路不熟悉,行驶到该路段时错过了分岔路口,发现后方没有车辆驶来,侥幸心理作用下直接掉头逆行返回,把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抛之脑后。
在大队分控中心,民警调取了监控视频给驾驶员看并对其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重的批评教育,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杜某某在高速公路上掉头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1)项,根据《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1条第(2)项之规定对杜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错过路口唯一能做的只有选择下一个出口返,而不是为了一时方便掉头逆行。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掉头逆行会让车辆无法作出避让反应,极易引发车祸。(高速交警十七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