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午,中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交警沿宁安北街巡逻时,突然发现裕民路交叉口的面馆前腾起浓烟,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正从电池仓部位冒出火星,转瞬之间火苗便窜起半人高,在高温炙烤下迅速向车身蔓延,塑料燃烧的焦煳味混着热浪扑面而来,过往行人纷纷避让,现场情况非常危险。
执勤民辅警没有丝毫犹豫,迅速从周边商铺借来灭火器冲向起火车辆,对着火焰根部进行喷射;一边有序疏导现场交通,大声提醒过路行人注意安全,绕行危险区域,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经过民辅警的共同努力,火势逐渐得到控制。消防员也很快抵达现场,与交警一起成功将剩余起火彻底扑灭。
经事后询问了解,闫某在骑行该电动三轮车送餐过程中,车辆突然发生电池爆炸,随后冒烟并自燃起火。危急时刻,闫某迅速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并远离着火车辆。正当他不知所措时,执勤交警及时赶到,化解了危机。据闫某称,因资金有限,他选择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用于送餐。目前,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电动车锂电池在夏季高温环境下,电压过高发生故障,进而发热自燃。幸运的是,由于交警处置及时,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中宁交警提醒:夏季天气炎热,电动车电池和线路在高温下更容易出现故障,是电动车自燃的高发期。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便利或节省成本,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车,不仅可能导致车辆自燃,更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电动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使用和充电,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中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