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利通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各项工作,着力推动我区民族团结事业高质量发展。
利通区财政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区财政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早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将“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纳入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主动认领,积极实施,抓住“民族团结进步月”这一契机,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增强文化认同,使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夜学”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性。
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资金保障。2021年,区财政统筹安排民族工作经费及支持民族地区发展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促进了我区民族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利通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