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非法放贷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非法金融放贷的主要表现
(一)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活动;
(二)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校园贷”活动;
(三)具有无指定用途、无场景依托和客户群体限定等特征的“现金贷”活动;
(四)通过非法手段进行集资,并将资金用于发放民间贷款;
(五)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暴力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六)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放贷业务;
(七)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八)其他非法金融放贷行为。
四、非法金融放贷的危害
(一)非法金融放贷破坏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损害经济金融发展良好生态;
(二)暴力催收问题滋生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状态;
(三)非法金融放贷导致债台高筑,借款人无法及时还清债款,导致个人悲剧发生;
(四)侵犯借款人个人隐私和人身权利,造成极大伤害。
五、典型非法放贷表现
常见的非法金融放贷,常常隐藏在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外衣之下,进行非法牟利。
(一)套路贷:偷天换日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借款人不仅会损失金钱,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校园贷:虚假宣传
不法分子通过散布“放贷快、门槛低、无担保”“无需抵押,分分钟汇款”等虚假广告,专门面向缺乏风险意识的在校学生放款。五花八门的非法校园贷准入门槛普遍很低,对申贷学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不做审核,只需要学生出示身份证、填写表格就可以贷款。但借款容易还款难,看似江湖救急的校园贷,却让很多大学生深陷网贷泥潭,利滚利难以偿还。
(三)现金贷:暗藏玄机
现金贷的主要特点是:额度小、周期短、无抵押、流程快、利率高。不法分子往往打着 “低利率”甚至“零利息”的幌子吸引受害人贷款,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运营费、逾期费、滞纳金等折算下来,利率水平往往非常高,看似诱人的贷款条件其实都是陷阱。此外,有的放贷机构以各种方式诱骗借款人过度举债,并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催收贷款,滥用客户隐私信息,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六、如何防范非法放贷陷阱
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参与投资,远离非法金融。
(一)谨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二)警惕陌生电话推销贷款和非法网络贷款,远离“无抵押、无担保、秒放款”等非法贷款小广告,遇到“放贷机构”和“信贷专员”主动联系要小心谨慎,多方确认核实,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三)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向他人泄露个人相关信息,不向他人出借身份证件或银行卡;
(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目跟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和社会负责;
(五)如发现非法金融放贷,请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