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的居民王某想要网络贷款,在办理过程中把自己的银行卡账户信息提供给了对方,可没想到,这一行为让他成了“帮信”的违法行为人。
据金凤区公安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民警介绍,近日他们接到一条线索,辖区居民王某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民警立即联系到了王某,据王某交代,他最近接到一通电话询问他是否要办理贷款,他恰好正急需用钱,便将微信号告知了对方。添加好友后,王某按要求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的账户信息,紧接着王某所提供的银行卡就收到一笔11500元的不明转账,王某又按指示将卡内的钱全部转到对方提供的另外一张银行卡上,这样的操作成功为诈骗分子转移了资产。经查,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造成受害人李某财产损失11500元,王某未从中获利。王某到案后,对自己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凡是以办理贷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刷流水为理由的,都是使用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收取、转移赃款。参与“刷流水”行为,不仅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再也无法贷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记者 马鑫 刘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