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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2025-08-05 11:14:28   来源:宁夏新闻网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

  宁夏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依法受理涉宁夏属地网站平台信息内容、属地网络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

  一、信息内容举报受理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络安全举报受理范围

  1.网络运行安全类。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

  2.网络数据安全类。非法窃取网络数据,非法跨境数据传输,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网络数据安全事件等。

  3.个人信息安全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等。

  三、举报渠道

  当您发现宁夏属地网站平台发布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以及隐私泄露,侮辱谩骂,诋毁诽谤等侵犯您合法权益的网络侵权信息时,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举报。

  1.登录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http://nxpiyao.nxnews.net/举报。

  2.关注“宁夏辟谣”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

  3.通过网易邮箱nxjubao@163.com提交举报材料。

  3.举报咨询电话0951-6669852。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1.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2.对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主体应明确指出侵权事项,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据材料范围参照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

  五、举报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在线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该查询码,可以查询举报事项办理情况。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各省辖市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六、注意事项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南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声誉如同无形资产,却常因网络侵权信息遭受损害。恶意谣言、不实差评、侵权盗用......这些“数字暗箭”不仅扰乱经营秩序,更可能重创品牌形象。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之际,这份“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南 ,手把手教你如何高效维权,捍卫企业合法权益!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授权委托书;

  2.举报的具体地址;

  3.充分陈述侵权事实和处置理由、明确处置诉求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

  4.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证据材料。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歪曲解读企业财务数据误导社会公众

  区内一企业举报,一自媒体账号歪曲解读其所属公司财务数据,恶意炒作企业近期巨额亏损。经企业提供材料表明,文章所述亏损数据与客观情况不一致。网信部门综合研判后,督促网站平台对不实信息进行清理处置。

  案例二:假冒国有企业注册账号

  有网民举报,一微信公众号以“宁夏某银行”为名假冒国有企业进行注册,并发布多篇误导性信息。经核查,未发现有该名称的国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网信部门综合研判后,对该微信公众号进行关闭处置。

  案例三:炒作企业正常人事变动,唱衰企业发展前景

  区内一企业举报,一自媒体账号发文对企业负责人正常的职务变动进行恶意炒作,唱衰该企业发展前景,使用“一路狂泻”“豪赌”等具有明显夸张或带有负面误导倾向的词句表述吸引眼球、博取流量。经网信部门综合研判,督促该自媒体账号对文章不当用语进行处理。

  案例四:歪曲解读企业年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区内一企业举报,一自媒体账号恶意解读企业年报信息,利用“破产”“倒闭”等词汇吸引眼球,大肆渲染企业营收情况,唱衰企业发展前景。该文章未经求证凭空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网信部门综合研判后,督促网站平台对不实信息进行清理处置。 

  案例五:散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品牌形象 

  区内一企业举报,一自媒体账号在未核实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发布企业某品牌被非法侵占等内容,损害企业品牌形象。经企业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结果相关证明材料,网信部门综合研判后,督促网站平台对不实信息进行清理处置。

  四、举报方式

  1.向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登录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点击“涉企侵权举报专区”进行举报;微信关注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选择“涉企类”提交举报。

  2.向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举报网站:进入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http://nxpiyao.nxnews.net/),点击“涉企举报专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1-6669852;举报邮箱:nxjubao@163.com。

【编辑】:赵虎
【责任编辑】: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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