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民不动产确权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实招化解宅基地确权登记难题
2022-01-04 14:26:22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骆秀芳)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是对现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的补充,也是落实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表现。

  近年来,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自发移民宅基地情况复杂、土地权属来源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直接影响确权登记整体进度。

  为妥善解决各类登记难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宁夏自然资源厅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权益,依法依规、宽严相济”原则,针对各类登记难题分类施策。明确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中“户”的认定标准、补充完善宅基地权属来源的程序、移民宅基地确权登记程序、空闲宅基地确权的前提等政策;创新提出安置农民的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农民公寓、住宅,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针对农村分家析产现实情况,结合“户有所居”法律要义,放宽政策,规定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农民宅基地完善手续后可确权登记;对乱占耕地建房及其他违法违规用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严格规定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市县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疑难问题化解,将宅基地确权登记纳入市县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基础支撑。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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