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使我们更加坚定了必胜信心,更加增强了使命意识,更加激发了精神力量。”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建民说。
马建民表示,进入新发展阶段,税收工作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使税收工作目标更加清晰。宁夏税务部门将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吃透把准改革要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费征管服务方式转型升级。此外,一定要搭上宁夏数字政府建设的快车,升级改造宁夏税费数据应用管理平台,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建成税务部门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构建以“智慧税务”为目标的现代征管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地方税费政策,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持续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全面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发挥宁夏税务“获得”服务平台优势,积极推送特色服务信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马建民表示,要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的重要作用,巩固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成效,严厉打击“三假”行为,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从“运动式”“阶段性”打击向“精准性”“常态化”监管转变。推进“全社会税收共治”的现代征管格局,拓展税务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的成熟协调机制和成形共治体系,加快构建与广大市场主体和各类政府部门相联系的开放性治理系统。进一步强化税务组织保障,优化征管职责岗位设置,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改进提升绩效考评,打造“系统集成优化”的现代征管组织体系,确保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宁夏落地生根。
“宁夏税务部门一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彰显纳税人缴费人的主体地位,将‘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作为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宁夏税务优化营商环境23条措施,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实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30条具体举措,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马建民说。(记者 魏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