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和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网络法治建设起步30周年。为进一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发挥网络普法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营造全网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共同举办2024年宁夏“网络普法 与宁同行”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普法 与宁同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单位: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宁夏新闻网)
三、作品内容
作品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开展宪法、民法典和互联网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加大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与网络治理和网民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宣传《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法律法规。
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注重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适应网络传播规律和青少年网民特点,注重挖掘中华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注重以典型网络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准确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用网。
四、作品形式
(一)图片。包括但不限于摄影、手绘、图解、海报、动图、H5交互界面等以图片为主要载体的作品。摄影、手绘、图解、海报提交文件格式为JPEG或PNG,动图提交文件格式为GIF,H5交互界面类提交作品网络链接。图片作品单幅文件大小2M以上,组图参赛一般不超过8幅。
(二)短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微短剧、微纪录片、微宣传片、竖屏短剧、VLOG、动画等作品,作品时长3分钟以内,画面比例为16:9或9:16,画面像素尺寸为1920x1080或1080x1920,输出格式为MP4或MOV。作品内请勿标注作者姓名、报送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识等与内容无关的信息。
使用AI技术进行创作的作品必须标明系AI技术生成,并提交创作说明文档(PDF格式,大小不超过30M),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说明、AI模型、生成命令(prompt)等,并附3张AI主要创作过程截图。
五、报名投稿方式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在宁夏新闻网网站搜索进入“宁夏网络普法”专题页面,或关注宁夏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并进入底部菜单栏“网络普法”专题页面,下载作品报名表参与活动。
(一)平台发布投稿。在抖音、视频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发布作品,发布时添加话题#宁夏网络普法。作品发布后请设置为公开,并保留发布截图以备核实。作品同时在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不影响参赛。
(二)电子邮件投稿。将作品及报名表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活动投稿邮箱:nxwlpf@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网络普法与宁同行作品投稿”,并附15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视频作品文件大于500M的,可将视频文件上传至百度云盘,并将下载链接(含提取文件密码并将分享设为永久有效)发至该邮箱。
六、奖项设置
(一)图片类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优秀奖5名,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二)短视频类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优秀奖10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七、作品评选标准及展播声明
主办方将组建专业评委团队,根据作品主题、创作形式、创意要素、法律适用、传播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在宁夏新闻网集中展播,根据作品的展现形式,分别在抖音号、视频号、头条号、微博等平台发布。
线上展播时间:2024年10月至12月。
八、注意事项与版权声明
投稿者应确保作品内容的健康性、合法性,不涉及任何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基本权益。
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提交的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或已获得相关授权,严禁抄袭、模仿或剽窃他人作品。因作品著作权等问题引发的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活动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非营利性展示和宣传,但将尊重并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作品报送中如遇相关问题,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张海莹 1739515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