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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城镇住宅“办证难”动态清零行动
2025-05-29 08:32:08   
2025-05-29 08:32:08    来源:宁夏日报

  5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解决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我区将在前期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化解基础上,聚焦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法院查封、债权债务纠纷等涉法涉诉办证难题,开展城镇住宅“办证难”动态清零行动,确保非涉法涉诉问题全部清零,力争涉法涉诉问题化解率达30%以上。

  针对用地手续不完善、未办理竣工验收等与涉法涉诉交织的难题,我区将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解决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系列政策,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通过“容缺受理”“证缴分离”等方式,推动遗留问题应化尽化、产权证书应颁尽颁。“对于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问题,我们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先予办理登记,相关职能部门同步追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岳永军介绍,在涉法涉诉问题处理上,以居住为目的且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群众,其不动产被查封的,将根据查封机关的意见处理。对于房企抵押开发贷问题,我区自然资源等部门在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将按套注销对应房屋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记。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或继承单位未开具购房发票导致群众无法申报契税的,则由我区税务部门及时化解处理和追缴,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

  自今年起,我区还计划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模式,确保2025年全区50%以上新供地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30%以上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在此基础上,我区将严控新增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从源头防范产生新的“办证难”问题。岳永军说,用地单位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会合并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并审核入库,由相关部门指导开发建设主体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同时通过优化合同网签备案、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实现交房与登记联动等举措,确保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能高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此外,我区将聚焦2024年12月31日前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住宅,深入排查本地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底数,区分问题类型,建立到户到套任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记者 张唯 陈瑶)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