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净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管理人考虑到生产设备停运后价值贬损及重新启动的高额成本等因素,决定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向法院上交了申请。法院在认真研判后,对管理人提出的方案予以批准。”3月22日,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树忠说。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型国有企业,由于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指定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银川中院的指导下,大远律所严格依法履职,加强与债务人、债权人的有效沟通,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管理人第一时间成立了20多人的工作团队,分别负责资产接管、债权申报、尽职调查、诉讼执行案件等工作,对天净公司庞大的实物资产清点及多年的存档资料逐一核对,尤其在聘请专业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审计清查后,为利于资产拍卖后顺利交接,管理人自己付费又对破产资产再次进行盘点,分门别类将各类资产实物贴标签并逐一登记。从进入破产程序到资产拍卖,管理人积极回收对外债权,努力经营增加债务人收入。
记者了解到,近日,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经过第三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通过管理人的不懈努力,资产处置在前三轮无人竞买的情况下,最终以超过挂拍价14.45%的价格成交,最终可分配财产为3.38亿元,财产分配比例达54.62%,较高的破产清算清偿率,极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此次破产业务体现了法院妥善审理破产案件进行专业指导、管理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的良性互动,为推进宁夏地区破产清算业务能力提升总结了经验,也为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王树忠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