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了,拖欠这16个工人的钱终于拿到手了,谢谢你们的帮助。”11月9日,在同心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调解员张晗的回访中,河西镇桃山村村民金某某说。
2019年4月,金某某承包了李某某承接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工程二合同段项目工程,金某某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了工程。工期完成后,李某某应支付金某某工程款50万元,但李某某仅向金某某支付了30万元工程款。金某某多次向李某某催要欠款,用以支付16个工人工资,但李某某以中铁项目部未向其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欠款,之后再也不接金某某电话。金某某要不到钱,工人的劳务工资无法支付,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因为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涉及金额较大,司法所当即成立调解小组。
“因工程层层分包,李某某未能向项目部提供工程发票,项目部不能按照规定向李某某支付工程款,导致金某某无法拿到尾款。”张晗说,找准矛盾焦点后,调解小组组织三方当事人,工程承包商李某某、中铁项目部委托代理人刘某某以及金某某进行调解。
经过8个小时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并在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拖欠的工程款全额直接支付给金某某。
“因中铁项目部担心钱打给金某某后,对方不给农民工及时支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迟迟不予拨款。随后调解小组做工作,促使中铁项目部于11月6日将钱直接打到了16个工人个人的银行卡。”张晗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