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时刻以民法典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绝不侵犯公民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18日,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元春说。
当日,中宁县司法局联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民法典宣讲活动,坚持将法治宣传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宣讲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信息和实践优势,采取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引用真实的典型案例,根据普法场所及对象的不同特点,解读法律法规条款,向机关干部等不同领域的干部群众进行普及。
“民法典增加的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也就是说,是指双方都想离的情况,不是指诉讼离婚。这是考虑到,协议离婚登记手续比较简便,轻率离婚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想为冲动型的离婚夫妻,提供一个双方都能下的台阶。”在机关宣讲中,授课律师重点围绕明确婚姻家庭性质及亲属范围、离婚冷静期、防止家庭暴力、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等社会生活热点阐释,住建局等机关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
在中宁,三所学校共组织3600余名学生家长参加了宣讲活动,中宁一中还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将宣讲内容推送给学生家长,为学校师生和家长带去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在天元锰业集团金属锰三厂、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宣讲中共组织500余职工参加,授课律师讲解了企业员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重点对涉毒品违法犯罪预防、危险驾驶犯罪预防进行了讲解。
在新堡镇、徐套乡和喊叫水乡共组织450余名乡村干部及群众参加宣讲,授课律师围绕民法典中所涉农村地区易发的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内容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村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民事纠纷问题为突破口,以典型案例为牵引,用生动浅显的语言讲述民法典概念、日常生活中民法典适用情况和民法典的实际运用等内容。
“这种深入社区、校企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是弘扬法治精神的积极举措,更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生动实践。”中宁县司法局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