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近日,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通告,全力推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主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消防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明确自查自纠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自查自纠内容为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原材料进货把关,产品生产工艺文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标志标识要求,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流向登记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自查是否保持认证条件。销售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或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等。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重点自查是否在购买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标识和有关证书,确保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产品;是否定期组织对产品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重点自查产品是否具有市场准入资格、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是否纳入装备验收的主要内容,确保质量安全。认证机构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重点自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消防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否按要求将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普遍存在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消防产品互联网销售平台要主动自查排查在售消防产品质量状况,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规范线上销售消防产品行为,是否管控问题商品,自觉净化消防产品质量市场环境。
《通告》要求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和认证检验机构要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问题。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依然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