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 -> 权威发布
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06 19:34:50   
2019-12-06 19:34:5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局,各有关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文化产业建设质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具体情况,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财政厅决定面向全区征集、遴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扶持。现就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和重点 

  坚持方向导向投向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使资金使用有重点有梯度有层次,重点支持能够提升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项目。

  (二)自治区培育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文化企业等。

  (三)动漫、游戏、电竞、互联网影视等文化新业态项目。

  (四)文化用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文化制造业项目。

  (五)文化创意与设计项目。

  (六)文化与旅游、科技等融合发展项目。

  (七)新闻出版发行、广告服务、印刷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项目。

  (八)影视、舞台剧、音乐等重点文艺精品创作。

  (九)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

  (十一)文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十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产业化开发项目。

  (十三)大型文化活动项目。

  (十四)特色文化产品、文化脱贫富民项目。

  (十五)其它属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范围内的文化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20年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申报条件、以自有资金为主且具备一定执行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通过银行贷款产生利息支出的文化项目给予利息补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通知确定的申报原则和申报重点,项目属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明确的范围。

  (二)申报企业是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企业,60%以上的资产在我区境内,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文化产业领域。

  (四)申请项目补助,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项目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30%,项目一般在两年内可以完成。

  (五)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

  2.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3年的;

  3.因违法行为被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

  4.受补助项目经绩效评价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

  5.申请的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

  6.已连续获得支持两年的项目;

  7.相关经济行为尚未得到批准的。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制项目申报表、基本情况表、责任承诺书、绩效目标表、项目申报报告(附件1-5)。项目申报报告包含报告封面、目录、正文内容、文件资料、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准文件:政府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包括规划、发改、土地(房产)、建设、环评等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情况,不涉及的不需提供),单位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批准文件)、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纳税金额、经审计的前两年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资料,其他相关文件:奖牌、表彰、证书等资料。项目申报报告打印成册,项目申报表、基本情况表、责任承诺书、绩效目标表一并装订在项目申报报告中。申报企业同时提交企业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并与项目申报报告一并装订。

  五市党委宣传部、各区属国有文化企业等汇总本地本集团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使用excel表格填制),连同项目申报文本资料一并报送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五、申报审核

  (一)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组织本地企业按程序逐级申报项目,对项目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后,报五市党委宣传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汇总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五市原则上不限制申报项目数量,但要扎实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切实把质量高的项目筛选出来进行申报。

  (二)各区属国有文化企业,要围绕做大做强做优主业精心组织项目申报,每家企业集团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各子、分公司一律不得自行上报项目;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确有突出项目的可申报2个;中小微文化企业限报1个项目。各申报企业对所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会同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各地各部门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谢永超 

  联系电话:0951-6669862  

  邮箱:nxcwzc@163.com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1.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责任承诺书.docx

附件:4.绩效目标表.docx

附件:5.项目申报报告及编制要点.docx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于海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