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3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自2018年至2020年,银川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静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据了解,银川交警成立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实行路长管理责任制。各大队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责任路段静态交通管理,加强巡查管控,提高责任区域(路段)内道路管控见警率、静态交通违法查纠率,杜绝出现失控漏管问题。
2018年确定治理40条主干道及公共地下停车场周边道路、设立路长31位。重点加强对辖区主干道、公共地下停车场周边道路、商业街区、医院学校等交通易堵路段的治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路段双向机动车违法停车率≤4辆/公里的考核指标,三年共治理80条道路。
整治行动中,银川交警将加大违停电子抓拍审核录入,充分发挥违停90秒电子抓拍系统作用,在设有违停抓拍系统的路段,依靠违停抓拍系统查处违法停车,对有违停抓拍系统的路段仍有违停车辆的,一律予以清拖。在没有设置违停抓拍系统的路段,加大民警巡逻查处力度,加强巡逻管控密度和频次,不间断进行查处,对已开具违停处罚告知单一小时后仍不驶离的违法车辆,一律予以清拖。
同时,将完善停车规划和设置管理。对全市停车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有条件规划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进行重新设置,完善停车场标志、标线;改善停车场设置布局,对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停车场将予以取缔;对过去有停车需求而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随着交通流量发生极大改变,现逐步予以取缔,还路于民;对占用免费停车泊位超过3小时以上的车辆予以处罚;对擅自设置停车场、尤其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停车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和谐的交通环境。
此外,银川交警还会对街道里巷以及停车场内各类“僵尸”车辆、无主车辆的数量、停放位置开展摸排。对无主的车辆以及报废的“僵尸”车辆一律进行清拖。
附:40条重点管控路段、31位路长名录
兴庆区一大队
(1)贺兰山路(唐徕渠桥至丽景街)路长:马文胜;
(2)北京路(唐徕渠桥至清和街)路长:王静静;
(3)上海路(唐徕渠桥至清和街)路长:代治中;
(4)解放街(唐徕渠桥至清和街)路长:李青;
(5)新华街(唐徕渠桥至清和街)路长:张永利;
(6)清和街(长城路至海宝路)路长:任忠军、鲍国;
(7)中山街(海宝路—南薰街)路长:陈永;
(8)民族街(双怡路至贺兰山路)路长:张海潮、孙青;
(9)进宁街(南薰路至上海路)路长:杨亮、黄俊;
(10)凤凰街(宝湖路至贺兰山路)路长:朱晔、张国庆;
(11)海宝路(民族街至中山街)路长:李吉成;
(12)双福巷(海宝路至清净巷)路长:杨金伏;
(13) 永安巷(宝湖路至南薰路)路长:柳林;
(14)英才巷(民族街至中山街)路长:高小川;
(15)阳光巷(上海路至裕丰巷)路长:高小川。
兴庆区二大队
(1)贺兰山路(京藏高速出口至丽景街)路长:刘云峰;
(2)北京路(清和街至友爱路)路长:刘云峰;
(3)上海路(清和街至友爱路)路长:刘云峰;
(4)解放街(清和街至丽景街)路长:尚涛;
(5)新华街(清和街至友爱路)路长:尚涛:
(6)丽景街(宝湖路至贺兰山路)路长:尚涛(宝湖路至解放街)、刘云峰(解放街至贺兰山路)。
金凤区一大队
(1)贺兰山路(包兰铁路桥至唐徕渠桥)路长:杨文武;
(2)北京路(唐徕渠桥至通达街)路长:杨文武;
(3)正源街(黄河路至大连路)路长:陈绍川;
(4)新昌路(唐徕渠桥至亲水街)路长:陈绍川;
(5)尹家渠街(黄河路至贺兰山路)路长:杨文武;
(6)育安巷(泰康街至正源街)路长:陈绍川;
(7)雪绒巷(宁安东巷至正源街)路长:杨文武。
金凤区二大队
(1)黄河路(唐徕渠桥至满城街)路长:王春光;
(2)亲水街(长城路至南绕城入口)路长:保万银;
(3)正源街(黄河路—六盘山路)路长:尹小桥;
(4)凤台路(正源街至宁安大街)路长:王学武;
(5)凤悦巷(正源街至宁安大街)路长:王学武。
西夏区一大队
(1)贺兰山路(兴洲街至文昌街)路长:王晓波;
(2)北京路(兴洲街至文昌街)路长:毛国伟;
(3)文萃街(北京路至贺兰山路)路长:李建军;
(4)怀远路(兴洲街至文昌街)路长:黄晓晨;
(5)金波街(北京路至贺兰山路)路长:陈正发;
(6)同心路(北京路至贺兰山路)路长:张勤学。
宁东大队
103 省道(307 国道至临河工业园区)路长:金兵。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