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5月21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为全面做好我区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区即将出台《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今年我区将通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利用,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
根据方案,全区140万亩水稻将全部纳入机械灭茬深翻还田范围,深翻浓度达到30厘米以上;玉米秸秆机械检拾打捆100万吨,每捆一般为50公斤至200公斤的方捆或圆捆。实施对象包括全区各县(市、区)、农垦集团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生产经营者。
方案明确提出,我区将严格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通过对作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组织验收、公示确认后,方可兑付资金。按照补助标准,对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实施100万吨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每吨补助100元。
据悉,通过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及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我区水稻、玉米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从而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用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玉米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