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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

2021-11-12 12:38:11   来源:吴忠日报

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实抓细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前,对涉疫风险人员管控主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种方式。居家隔离主要指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环境要具备“一人一户一门”,不得擅自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健康监测主要指对相对风险较低的人群实施的一种医学健康管理,应做到“足不出户”。

  二、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防控区域管控措施之前,要按照标准、流程由所在县(市、区)组织评估后,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后通知解除。

  三、集中隔离满14天,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者,按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其中,密接者转7天居家隔离,次密接者转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隔离场所出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解除集中隔离措施后的密接者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解除集中隔离措施后的次密接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

  四、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遵守所居住社区(村)有关防疫规定,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清洁和消毒,保持开窗通风。14天内原则上不得离开居住小区。

  五、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所在社区(村)落实“四包一”措施,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如有异常情况,立即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  

  六、解除管控措施的小区、村(组)、楼宇、单元等区域内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原则上14天内不离吴,确需离开的向社区(村)履行报批程序。

  七、凡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吴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吴人员,查验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八、全市城乡居民近期在市域内可有序流动,非必要不离吴,确需离吴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吴后,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按规定接受健康管理。


  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0日

【编辑】:韩太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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