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三超车辆的驾驶员们注意,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区境内高速公路将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记者4月24日从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五一假日期间,将继续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届时,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急剧增大。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宁夏公路管理局和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研究决定,五一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三超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具体情况为,从4月29日0时至5月1日24时,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和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通行。4月29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同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河东机场燃油补给车辆,需报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备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记者 王婧雅)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