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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动真格了 你准备好了吗
编者按
健康,随烟而逝;病痛,由烟而生。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每3个吸烟者中就有1个死于和吸烟有关的疾病,吸烟者的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短10年左右。“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同样严重,儿童长期处于“三手烟”环境中,或致其认知缺陷。
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明确提出,实施控烟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
控烟动真格了,你准备好了吗?
我区成年人吸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底,我区共创建自治区无烟草广告城市7个、自治区无烟草广告县城11个、无烟公共场所520家、无烟单位1369家、无烟学校750所,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全区所有公交、出租车辆实现无烟。成年人吸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起我区控烟工作进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烟草烟雾中含有数百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包括至少69种致癌物。吸烟不但损害自身健康,而且会殃及周边的非吸烟者。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落实,不断加强无烟场所建设,加快宁夏控烟履约进程。特别是以“健康宁夏”建设、“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契机,全区各地加大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力度,开展无烟机关(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公共场所、无烟客运车辆及无烟草广告城市(县城)创建活动。
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支持下,我区持续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烟草流行状况调查,教师、医生、公务员三类重点人群烟草流行调查,成人烟草流行调查和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全区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烟草流行监测体系。
控烟宣传中,围绕每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履约工作,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设立宣传咨询点,各级教育、共青团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累计印发控烟宣传册、折页、海报60万份,制作控烟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片4部、科教片2部,各级电视台、城乡影院及电影文化广场年平均投放控烟宣传片4600余场次。今年,全区近700家单位、医院及学校参加无烟日宣传活动,出动医护人员、干部职工4500余人次,参加签名学生25万人次,义诊、咨询近30万人次。
“2017年全国烟草流行监测显示,宁夏成人吸烟率22.1%,其中男性为41.1%、女性为2.4%;宁夏初中生尝试吸烟率为18.3%,其中男生30.7%、女生5.9%;12至15岁青少年吸烟率为6.5%,男生11.6%、女生1.3%;学生室外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达67%。控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控烟形势仍不容乐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控烟立法刻不容缓,自治区政协委员罗海波提交相关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界定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明确执法主体、细化处罚规定、完善控烟举措、加强禁烟宣传,不断压缩烟民吸烟空间,减少散布“二手烟”危害的机会,提高公民禁烟意识,并使之成为全社会公民的自觉行动。
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表示将学习借鉴各地控烟立法经验,积极向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立法建议,推动我区控烟地方立法进程。据了解,2003年,《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纳入控烟工作内容;2009年,银川市人大颁布《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各市、县(区)相继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健康城市标准将控烟工作列入重要内容之一。
我区控烟脚步正在加快。(记者 强永利)
十年控烟令 难禁“老烟民”
目前,我国有20个城市制定或修改了地方控烟法规,这些城市也被称作“无烟城市”。
2009年6月1日,《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省会城市对控烟工作的立法。条例规定,银川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10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要求在公园、广场人群密集区域和举行集会、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2016年,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起草了《银川市控制吸烟工作的通告》,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018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公民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
银川市控烟政策和立法先行先试,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8年银川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有关数据显示:银川市居民吸烟率为19.22%,其中每天吸烟的比例为12%,偶尔吸烟比例为5.11%,已戒烟的比例为2.11%,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银川市健康教育所所长赵保民介绍。
《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银川市积极开展控烟工作,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利用每年“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日,协同街道办、社区、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控烟宣传和劝导,对各类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发放“禁止吸烟”标识,并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仅2018年,就发放禁烟标识5000余份,涉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000余家。不少市民也加入到控烟队伍,在车站、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自觉控烟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但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大环境下,仍有一些市民对公共场所控烟不了解、不理解、甚至不配合,被当场劝阻时,态度蛮横。
根据《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但是,处罚有一个前提条件:经劝阻无效的才能进行处罚。
目前银川市的卫生监管队伍人员较少,而监管的各类公共场所4808户,直管的大中型公共场所273户。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管范围大、数量多,现有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执法层面难以有效落实。
正是因为“劝阻多,处罚少”,让一些烟民不惧“控烟令”。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修订控烟条例势在必行。另外,银川市正在探索将公共场所控烟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借鉴在高铁内将吸烟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做法,探索试行将医疗机构、学校、机关会议室等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记者 陶 涛 杨之汀)
烟头不落地 城市更美丽
扔烟头虽是小事,却也折射了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已经发现,在银川市兴庆区的车站、商业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个特别的银色装置,形状修长,顶部有一道开口,像个小型的垃圾桶,这就是灭烟柱。
8月2日12时许,银川市步行街上人流如织,在这里设置的灭烟柱被环卫工人擦洗一新。记者在一处灭烟柱前驻足观察,发现几名吸烟的行人能够自觉地将烟头熄灭扔进灭烟柱。
今年2月以来,为了有效遏制乱扔烟头行为,响应“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的号召,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兴庆区辖区安装了灭烟柱,并施划出灭烟区。目前,兴庆区的灭烟柱主要分布在步行街、文化街、新华街等街道,其中,步行街上的灭烟柱最为集中。
“小小烟头,是我们环卫工人最头疼的垃圾之一。有的烟头嵌入人行道板砖的缝隙中,只能蹲下用手抠、用竹签拨。尤其在车来车往的机动车道捡拾烟头时,更要冒着巨大的风险。现在有了灭烟柱后,很多人能够自觉地将烟头扔进灭烟柱,日常清理轻松了不少。”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扫七公司环卫工人拜立根告诉记者,“遗憾的是,还是有一些烟民会随手乱扔烟头。”(记者 陶涛)
环卫工人拜立根在清扫路面。记者 陶涛/摄
“三类人群”控烟 听听他们怎么说
在7月28日晚上的朋友小聚中,酒过三巡,杨学林接过朋友递来的香烟,刚要点燃,又放回桌上:“不能吸,我要戒烟!”
杨学林是宁夏幼师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他说,教师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样。过去,他并没有意识到小小一支香烟对学生的影响有多大,偶尔还会在校园里吸烟。有一次看见几个男孩聚在一起喷云吐雾,他上前劝说,孩子们非但没有灭烟,反而还给他“敬”上一支。“青少年获取香烟的渠道太便捷,这也是年轻烟民形成的原因之一。”杨学林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商店会将香烟拆包单支售卖。青少年购买香烟既“便利”又“便宜”,只需几角钱,便可以购买到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支烟”。另外,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对青少年的影响也非常大,一项针对北京市中学生做的调查数据显示,37.22%的中学生在荧幕上看到过吸烟镜头,15.38%表示愿意模仿。
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大新镇派出所民警宋海涛从不吸烟,但身边不少同事是“资深烟民”。“办案压力大时,熬夜是常事,有的民警靠吸烟提神。现在新规定出来了,公务人员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作为公务员,我们必须以身作则。”宋海涛说。
自治区党委工作人员黎建军说起曾到日本出差的一段经历时感触颇深:“日本有一家企业要求职员吸烟后45分钟内禁止使用电梯,原因是在封闭的空间里,吸附在衣服上的‘三手烟’可能会对同行人的健康产生影响。”黎建军注意到,银川市在很多街巷都安放了烟头回收装置,“这是全面开展控烟行动的有益尝试”。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护士刘静怡经常会劝导有吸烟史的体检人员尽早戒烟:“烟草烟雾中含有多种致癌物,毫不夸张地说,10个肺癌病人中,就有9个是由吸烟引起的。远离香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记者 秦 磊)
近10年间银川222人因吸烟被拘
一个烟头有多重?约0.2克。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烟头,你随手一丢,丢出去的不仅仅是文明,还有可能是一场灾难。
“截至8月2日,今年银川市共发生345起因吸烟引发的火灾,占火灾总起数的23%,吸烟及乱丢烟头是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8月2日,银川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2018年6月21日,刘某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滨河新区销售分公司灵武古窑子加油站内吸烟,被银川市宁东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09年6月1日实施至2018年年底的近10年间,银川市共发生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被行政拘留的案件222起222人。今年以来,随着银川市禁烟宣传和处罚力度的加大,公众禁烟意识不断增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情况下降,因吸烟被拘留的人数也逐渐减少。(记者 杨之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