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打赏‘快手直播’主播,4天竟花掉了9000元!”11月20日,银川市的宋先生向新消息报新闻热线反映,其12岁的女儿痴迷网络直播,为给主播点赞竟然花掉了借来的9000元进货款,让一家人陷入经济危机。
“孩子平时拿手机上网查资料,没想到竟然迷恋上了‘快手直播’,一下子花了这么多钱!”一提起女儿打赏主播9000元之事,宋先生既生气又无奈。宋先生今年在银川市开了一家超市,并申请了烟草经营许可证,为了购烟方便,他在妻子的手机微信上绑了一张银行卡。今年10月,他在银行卡上存入9000元现金,但因网络问题,这笔购烟款一直未被提取。11月16日,他购烟时发现银行卡里的9000元不翼而飞。起初,他以为微信或银行卡密码被人破解,卡内的现金被他人支取了。等他到银行核查时才发现,9000元现金被划入“快手直播”账户。
宋先生这才想起来,不久前女儿要使用共享单车,他便将微信支付密码告知了女儿。随后,在宋先生反复追问下,女儿承认用这些钱给“快手直播”的主播买虚拟礼物了。宋先生立即核查了对账单。对账单显示,从11月10日至11月14日,女儿通过网络前后共刷单1000多次,每次消费9元左右,共消费了9000元。
“因为开小超市,我和妻子花光了所有积蓄,这9000元还是借朋友的。”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的打赏,让他家陷入经济困境。他认为孩子还小,花钱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希望“快手直播”公司能理解他们的处境,退回一部分钱。宋先生说,闯了祸的女儿被家人批评后,一直沉默寡言,饭也吃得少了。
能否要回打赏的9000元?记者20日多次拨打“快手直播”的客服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对此,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表示,12岁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从事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要父母追认才能发生效力,如果父母不追认,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也就是说花掉9000元这个行为是不成立的,直播公司应该退还费用。
北方民族大学教授杨德亮认为,这件事家长也存在过错。孩子网络安全意识及是非观念淡薄,家长不要轻易告诉孩子密码等信息,也要禁止孩子玩此类视频直播及网络游戏,为其培养一些比较健康的兴趣爱好。(记者 苏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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