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12月6日,记者从灵武市公安局获悉,为减少高污染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灵武市自即日起全面禁止高污染车辆和大中型货车进入市区通行。
据了解,高污染车辆包含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车、黄标车、“冒黑烟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等装有点燃式汽油发动机、低于国I排放标准,或装有压燃式柴油发动机、低于国II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物排放的车辆。
禁行区域为朔方路(含朔方路)以南,东盛街(含东盛街)以西,镇河路(含镇河路)以北,怀远街(含怀远街、西平路)以东的区域。禁行时间24小时全时段。禁行车辆为高污染车辆和核载0.75吨以上大中型货车。需要注意的是外地车辆适用。
对以上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市区内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录入系统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成立若干执法小组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排放不达标的高污染车辆处以罚款200元。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办理高污染车辆申请进入市区的通行证,对确有需要进入市区的大中型货车须到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路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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