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查阅在灾区拍摄的DV影像资料。记者铁志平摄
5月24日,宁夏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张立向汶川地震纪念馆捐赠40盘DV影像资料。自5月21日起,新消息报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委托,在宁夏征集与汶川地震有关的物件和资料,目前已收到多件捐赠物品。
汶川地震发生后,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安排组建宁夏援川特警队前往灾区援建维稳,时任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影视科副科长张立一同前往灾区。特警队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进行灾后重建工作。期间,特警队先后参与保护什邡水源地、进入红白镇欢乐谷营救迫降救援飞机和机组人员、架设山顶无线电基站等工作,张立始终不离左右,拍摄了珍贵的影像资料,成为我区干部群众了解灾区情况和宁夏特警灾区工作的重要窗口,其中一些重要视频资料是独家信息,曾在央视播出。
在灾区,特警队与当地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特警队撤离时,不少群众来送别,一名叫顾万章的老人专门用红纸写了‘宁夏援川特警队,人民的保护神’为我们送别。”张立告诉记者,由于表现突出,宁夏援川特警队被国家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在灾区参与救援是一场心灵上的洗礼,让人更加珍惜生命,珍惜生活。”张立说,5月17日自己带队赴川参加完国旗交接仪式后,让他对当年在灾区的经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决定将自己拍摄的影像资料捐赠给纪念馆。
如果您是当年参加过抗震救灾的公安民警、消防战士、医护人员、志愿者,报道灾难的媒体工作者或者热心市民,都可以将自己手中的相关纪念品捐赠出来,让它们产生更大的功效、发挥更大的作用。被纪念馆收藏的物件和资料,纪念馆将向捐献者颁发具有唯一编码的捐赠证书。捐赠联系电话:60241101890958811415509581688(记者 王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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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的物件和资料
●文献实物类资料
1.文字资料:主要包括讲话、通知、计划、公函、请示、批复、批示、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报纸、书刊、档案、申请书、倡议书、任务表以及重要的手稿、笔记、书信等。
2.图片资料:主要包括地图、图表、照片等。
3.声像资料:主要包括光盘、录像带、视频资料等。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标语、海报、宣传单等。
●实物类资料
1.荣誉及纪念资料:主要包括旗帜、锦旗、徽章、纪念章、印章、奖杯、奖状、奖品、证书、证件等。
2.艺术作品:书法、绘画、雕塑、剪纸等,诗歌、散文等文学资料的手稿、原始创作资料。
3.生活物品和装备工具:
主要包括各重灾区、各级部门亲历者及志愿者使用过的采访本、笔记本、照相机、钟表、重要的行李、服装、救援工具、电话、车辆、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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