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近年来,我区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到判管结合、管教结合,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回访帮教、缓刑档案、心理咨询、普法教育、司法建议工作等,主动引入社会调查员机制,使教育、感化和挽救环环相扣,努力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均已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和数字化审判法庭。
在某琴行教架子鼓的张某,在教学过程中对被害人(6周岁)实施了猥亵行为。去年10月,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猥亵儿童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判处其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不得从事教授架子鼓等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在该案中,为防止被告人可能再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利通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在对其判处主刑的同时,禁止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3年内从事教授架子鼓等与教育相关的职业。此为“职业禁止”条款在该院判决中的首次适用。该判决剥夺被告人在一段时间内的特定职业从事权,不仅能有效打击犯罪,更彰显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刑罚价值。
去年,全区法院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案件202件。
去年年底,固原市原州区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我犯罪入狱是罪有应得,只是我放心不下我的女儿,她才14岁,只有我一个亲人……”案件进入二审,珠某向主审法官哭诉道。了解情况后,主审法官马亚妮与同事辗转至珠某老家及珠某女儿所在学校调查,得知珠某离婚多年,孩子的母亲杳无音信,珠某与女儿小珠相依为命。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小珠因无人照顾只能辍学,独自住在破旧的出租房内,靠每月200多元的低保和打零工维持生活。
今年3月的一天,马亚妮联系固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前往固原市某中学,找到该校负责人和小珠的班主任,商讨小珠复学事宜。在法检两院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小珠的复学手续当天就办妥了。
临别时,小珠对法官和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感谢。
自治区高院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15日,自治区高院、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女性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保护,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加大法律惩处力度。
“法院将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聚焦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全方位、联动式、专业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自治区高院负责人说。(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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