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工作未果,竟然伙同他人砸超市盗窃还飞车抢夺。8月21日,记者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李某某以盗窃罪、抢夺罪提起公诉。
李某某来银川找工作未果,为了“搞钱花”,伙同两名未成年男子,自2018年12月1日至5日期间,3次在深夜,携带从公交车上偷盗的安全锤,驾驶一辆小踏板摩托车在西夏区寻找蔬菜水果直销店等小型超市实施盗窃。3人事前进行分工,一个拿锤子砸碎玻璃入室偷盗收银台的现金和其他小件商品,一人在窗外放风,个子高的李某某则骑在摩托车上接应两人,用该方法5天内砸了3家超市,被“光顾”的超市除财物被盗外,单损毁的玻璃及收银机价值已达5000多元。
此外,3人还在天黑时分,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寻找好抢的目标。2018年12月4日18时许,3人发现了被害人范女士携带手提包独自一人骑自行车,遂尾随范女士至西夏区某小区楼下,趁范女士不备,将其手提包抢走,驾摩托车逃离现场。范女士在被抢过程中摔倒受伤,被抢手提包内有500余元现金及3部共计价值2700元的手机、银行卡、借条、收据若干张,抢夺行为造成手机受损,大量照片、视频等资料丢失。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以破坏性手段共同故意盗窃他人财物3次,盗窃数额较大,同时造成他人财物损坏价值5100元,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李某某伙同他人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价值2700元,数额较大。李某某构成盗窃罪、抢夺罪,应当数罪并罚。(记者 李辉)